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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仪器设备共享办法
来源:  点击次数: 次 发布时间:2019年01月18日 编辑:

为了加强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,科学规范地开展实验室工作,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在教学与科研中的做用,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,特制定本办法:

1.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预约制度,非本实验室人员需要在工作日期间至少提前24小时与管理人联系,登记备案方可使用。如预约后因故不能准时履约,请提前取消预约,严禁未经登记的人员上机使用。

2.首次使用前需接受仪器操作和注意事项培训,方可上机操作。

3.实验操作人员自行准备实验所需专用试剂药品和相关耗材(校内人员按东北林业大学仪器相关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)。

4.实验完毕后要做好使用记录,清理仪器内部及实验桌面,保持物品整洁有序。

5.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,要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。因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则由当事人及所在课题组承担责任,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。


东北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联系电话:0451-82191402

2019年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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